一、事项名称
二、备案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拟申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居民企业(含重新认定企业)。
三、时间安排
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第三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四、组织实施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负责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备案统筹工作,全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系统注册账号信息及备案信息表审核等工作,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负责全市备案企业汇总等工作,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负责备案系统技术支持工作。
五、备案流程
2021年备案工作可以直接咨询东莞神州众达的在线客服。
六、认定管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四)企业年报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0769-229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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