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和集群管理项目申报指南
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粤府〔2016〕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6〕49号)、《广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粤府函〔2015〕266号)精神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高层次会商合作工作安排,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和集群管理工作,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一、项目任务
(一)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工作人员,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制,出台知识产权政策促进体系。
(二)提升孵化器内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推进孵化器内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制度综合运用及掌握核心专利能力。推进孵化器内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三)运用知识产权支持孵化器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孵化器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开展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和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
(四)提升孵化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开发建设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为孵化器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法律、咨询、培训、运营等综合服务,并为孵化器内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项目支持额度共为6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30万元内。至少支持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主体
东莞市内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与东莞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和集群管理项目申报书》;
(二)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
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指导并积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请于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5份,其中盖章原件至少2份,其余可为原件复印件)和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提升和集群管理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2019年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填写。
三、项目名称请填写申报项目全称。
四、项目任务请填写申报指南中各项目下的对应任务。
五、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申请书规格为A4纸,各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申请书宜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5份(至少有2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其余可为原件的复印件)。提交同时,须附电子件。
0769-2299020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