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东省专利组合协同运用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粤府〔2016〕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6〕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56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7〕555号)的精神及工作部署,在省内区域面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五个产业集群相关领域产业,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新型显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智能交通装备、高端制造材料等产业领域开展2019年专利组合协同运用推进计划,推动全省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和企业创新发展,助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二、项目名称
广东省专利组合协同运用推进计划
三、项目任务
1.建立专利运用协同创造体系。加强与高校院所、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等战略合作,推动建立以运用为目的的订单式专利创造模式。在专利信息分析基础上,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产品等进行协同攻关,共同突破核心技术,或围绕产业链中薄弱或缺位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集中突破。
2.建立专利协同运用机制。以核心、关键专利技术资源为依托,牵头组建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产学研金介用”专利运用协同体。探索建设行业内按领域或产品划分的专利池,针对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产品开展目标市场的专利布局,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和专利组合。积极参与国内外重大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将标准战略与专利战略融合,开展专利许可和交叉许可服务。
3.建立专利联合保护机制。设立专利保护工作部门,协助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建立专利联盟,开展专利维权咨询服务,代表本行业开展行业性集体谈判和集中许可;制定行业专利纠纷应急预案,确定参与单位、启动程序、工作流程和时点要求等。
4.建立专利协同运用管理机制。定期搜索相关的国内外专利数据库,获取专利文献,并进行分类、挖掘和分析,形成专利情报;研究设立行业专利工作专家顾问团,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东莞市内产业集群内大型骨干或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多家企业申报。
申报条件:
1. 东莞市内依法注册或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管理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已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经验和推进专利运营工作基础;
2. 企业所属产业领域应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扶持发展的十五个产业领域。
3. 产业内关键技术领域专利密集度较高,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控制力强,企业对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需求强烈;
4. 在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有一定的协作基础,能形成互补优势;
(项目支持额度共为20万元,支持一个项目为20万元)
五、申报材料
《2019年专利组合协同运用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5份,全部为盖章原件)和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七、其它要求
(一)“广东省专利组合协同运用推进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二)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019年度广东省专利组合协同运用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本申报书适用于2019年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填写。
三、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申报书内各项内容的表述应准确严谨,外来语应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应注明全称。
五、申报书规格为A4纸,各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申请书宜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5份(至少有2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其余可为原件的复印件)。提交同时,须附电子件。
六、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第一申报单位的牵头申报单位,其余为合作申报单位。
0769-229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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